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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关于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12-17

南工校教[2012]1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教学团队作为课程群组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织,其目的是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通过教学团队的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 建设原则

第三条 注重师德建设

团队教师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四条 教学科研相长

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应当与科研工作紧密结合,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高的优秀教师应利用他们在学术和教学中的优势,发挥传帮带作用,使学生接受不同风格的学术熏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第五条 课程专业建设相融合

教学团队的建设应与精品课程建设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紧密结合,提升课程和专业的建设水平。

第六条 突出创新能力培养

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质量观,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自学能力、交流能力、团队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章 建设内容

第七条 师资队伍

重视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教学梯队,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第八条 课程(群)建设

积极开展课程(群)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和网络课程建设等。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精品(规划)教材等。

第九条 教学研究

站在教育教学改革前沿,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第十条 教研活动

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积极开展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经验总结、试讲、青年教师培训、专家报告、专题讨论等教研活动。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活动,加强教学经验的交流,提高教学水平,建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团队教师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以科研促教学。

第十一条 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围绕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考试方法,促进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学习,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积极开展丰富的实训活动,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

第十二条 建立网络教学平台

建立和完善教学团队开放式网络教学、研讨、交流平台。做好团队建设过程中有关信息采集、整理、报送工作,并及时在平台上发布。加强对团队的宣传和推广,促进校内外团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 组织方式与要求

第十三条 教学团队应以系(课程组、课程群、专业方向)、研究中心(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中心等为建设单位,整合资源,重点围绕通识教育课程(群)、专业主干教育课程(群)、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学科竞赛等)和专业建设为平台建设和组建。教学团队可以打破原有的教学行政组织(如院、系),实行跨专业或跨学院组合。  

第十四条 教学团队实行负责人制,设负责人1名,原则上须具有副高职称以上聘任职务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负责人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经学院审批产生。

第十五条 每学期初各教学团队根据学校和学院(部)的教学工作要求,制订详细的教学研究活动计划,由学院(部)汇总后于每学期的第3周报送教务处。每学期各教学团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原则上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要有主题,活动要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 考核与条件保障

第十六条 每学期末各学院(部)应对各教学团队的教学研究活动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由各学院制定。

第十七条 学校对各学院(部)下拨一定的教学团队活动年度运行经费,用于支持各教学团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